通判是什么官(通判比县令大吗)

通判是什么官?

正六品官。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

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州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所以,通判级别小,但权力大。

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

现代官位对应古代官位表全部?

1

太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

2

刺史。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3

京兆尹。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北京市市长。

4

太尉。秦至汉均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相当于国防部长。

5

越骑校尉。汉武帝时设置,禁军长官。相当于卫戍区司令员。

6

廷尉。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

7

吏部尚书。掌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相当于人事部长。

8

光禄大夫。皇帝身边顾问之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9

中书令。掌管皇帝命令发布。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10

尚书令。参议大政,综管政务,百官之长。相当行政院长。

11

车骑大将军。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当于元帅军衎。

12

行军总管。统领军队出征的主将。相当于前沿总指挥。

13

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监察机构。相当于监察部长。

14

知府。地方行政长官,总管州、县事务。相当于省长(或省辖市长)。

15

知州。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省辖市市长。

16

知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县长。

17

通判。府之副职。相当于副省长(或省辖市副市长)。

18

兵马指挥。明清兵马司主官。相当于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19

推官。掌刑名,赞计典。相当于最高法院政策司处长。

20

都事。掌出纳文移。国防部、监察部等部委内设机构局长。

21

给事中。皇帝禁中寄禄官。相当于元首生活或政治秘书。

22

经历。部委所属机构主官。相当于部委二级机构负责人。

23

行人。供差遣出使。相当于外交部工作人员。

24

典宝。协司宝掌玉玺。相当于两办负责印章的副处级干部。

25

县丞。协助县令治理一县之事。相当于副县长。

26

主薄。掌钱粮、户籍。相当于粮食局长或户籍局长。

通判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

1、类似如今的特派员。到了南宋,通判更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州郡内的包括州郡官、县官在内的一切官员的情况,又见通判的兼有监察官性质。

2、为了防止州郡官权力膨胀,宋朝开始在州郡设通判,作为副职,与权知军、州事共同处理政事,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等州府公事,须通判连署方能生效,号称“监州”。

3、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州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

宋朝通判是个什么官

“通判”一职,始于宋,止于清,是地方行政官员的一种。在宋时,他是以中央派员的身份,下到地方,作为地方行政长官的副官存在,负有地方的行政及监察职权,用以与地方行政长官形成制衡。在两宋时,“通判”是位于地方行政单位“州”中的一种地方官。

通判官有多大

宋代通判官是从五品官或者正六品官,官位相当于现在的县处级干部。判是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又名同判。通判职能,为了防止州郡官尾大不掉,又在州郡设通判,作为副职,与权知军、州事共同处理政事。

通判是什么朝代的官

“通判”这一官职是在宋朝设立的,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

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州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

通判是个什么官几品啊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一职,既是州郡官的副职,而又起了汉代的监御史(监郡)和督邮(监县)的双重监察作用。不但解决了藩镇武人专权、州郡成为独立王国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监察腐败现象。通判一职是从五品。

宋朝知州和通判是什么官职

知州是中国古代官名。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简称知州。“权知“意为暂时主管,“军”指该地厢军,“州”指民政。明、清以知州为正式官名,为各州行政长官,直隶州知州地位与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当于知县。

通判是指一个官名。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

宋朝州府通判几品官

宋朝州府通判一般由从六品京官中委派,为从四品;州府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简称,职责是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郡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

求通判这一官职的时间和目的

  • 通判这一官职设置的时间是什么朝代和目的是什么?
  • 通判一职始于宋朝时期,明朝期间为各府的副职,位于知府、同知之下。 宋代为了防止州郡官尾大不掉,又在州郡设通判,作为副职,与权知军、州事共同处理政事,其职责为:“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通判还有一个职责:“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剌举以闻。” 到了南宋,通判更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州郡内的包括州郡官、县官在内的一切官员的情况,又见通判的兼有监察官性质。但直隶州通判级别多数为从五品和正六品,散州通判级别为从七品和正八品。而直隶州知军、州事为从三品和正四品,散州知军、州事为从六品和正七品。与权级别有一定的相差,亦为大小相制之意。 这样看来,通判一职,既是州郡官的副职,而又起了汉代的监御史(监郡)和督邮(监县)的双重监察作用。有此一职,中央与州、县的关系,即如心之使臂、臂之使手,指挥自如了。由此,不但五代的藩镇武人专权、州郡成为独立王国的问题,能够较彻底解决,同时也有利于监察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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