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怎么申请流程(渝快办申请公租房流程)

渝快办怎么申请公租房?

首先,前往渝快办官网或APP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和积分查询。确认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后,准备好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等,提交申请。

申请通过后,等待公租房分配结果,如有机会分配到公租房,需缴纳相应押金和租金。

申请过程中,需认真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信息,遵守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重庆公租房怎么申请

1、先查看自己的条件是不是符合申请公租房的要求,如果符合的话我们就必须做好相关的准备。

2、把申请的相关文件提交给受理单位,注意要确保申请条件齐全。符合申请的要求的,相关单位都会受理,然后还会开出受理的凭证。

3、公租房管理局从接到申请材料的日子算起,大概一周左右会提出复审的意见。审核合格的人员会进行公示,如果不审核的话也会书面告知不符合的理由。

4、我们可以在公租房信息网上查看复审的信息,我们能查到自己的收入住房的情况、通常公布的时间会有7个工作日,如果觉得公布的信息和自己的不一样。可以去公租房管理局实名举报,通常在10个工作日内会有答复。如果复查的时候的确是有问题的,也会书面告诉申请人理由。

5、如果对公租房的公示没有异议的话就可以进入申请人的轮候库了。申请人可以在是公租房信息网,或者是申请点查看信息。轮换期间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还有家庭的人数都可能会有变化,所以要及时主动的向申请点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请问下在重庆申请公租房,那个收入证明中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时间怎么填?

  • 请问下在重庆申请公租房,那个收入证明中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时间是从毕业开始算,还是在本城市开始算,因为毕业后去过不同城市。每个城市都买了社保和公积金的。
  • 重庆的社保和公积金,不然怎么证明你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呢

请问重庆公租房怎么申请?

  • 想申请民安华福公租房请问怎么申请呢, 外地人,四川的,本人目前没有上班,父母在重庆上班,可以申请吗? 请问是随时都可以去申请吗?申请后多久可以入住?有什么具体要求没,比如必须在重庆上班了多长时间,必须买了多久社保等等,谢谢!
  • v.youku.com/v_show/id_XMTY1NDg5MDcy.html  单身月入低于2000元  家庭月入低于3000元  第十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第十九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第二十条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二十一条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 申请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在主城区工作,由住房保障机构接受申请。申请主城区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向工作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十三条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第二十五条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可参照“两级审核,一次公示”的原则执行。  关键词:配租管理  申请公租房先摇号  三口之家住60平方  第二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含2人)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  第二十七条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并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  第二十八条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优先轮候……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