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二大召开时间及内容手抄报(党的十二大召开时间及内容手抄报图片)

党的十二大召开时间及内容?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

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1600人(出席开幕式1545人),候补代表160人(出席开幕式145人),代表着全国3965万党员[1]。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召开标志着什么?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胡耀邦作题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大会的主要内容和贡献,是确定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即: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提出这一任务,为十三大制定党的基本路线奠定了基础。围绕这一总任务,大会提出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奋斗目标、战略重点、实施步骤和一系列方针政策。

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明确了什么的体制?

党的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中央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由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中央和省一级设顾问委员会作为新老干部交替的过渡性机构,以发挥从第一线退下来的富有经验的老同志对党的事业的参谋作用。一大批德才兼备、比较年轻的党员第一次参加中央委员会,担负起中央的领导工作;一大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从第一线退出,参加了中央顾问委员会的工作。实现了党的领导机构新老结合和交替,成为党的十二大的一个历史性贡献。

党的十二大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自这次大会起,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实现了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