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第一章第四条修改内容是什么(党章第一章第四条修改内容)

党章第一章第四条修改内容?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中国共产党党章》进行了修改,其中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党员自请出党,收回其党证及其他( ),并须由介绍人担保其( ),如违时,由区执行委员会采取适当手段对待之。”第一次在党章中规定了党的保密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

标准答案: 重要文件;严守本党一切秘密

党章修改几次?

16次

法律分析:中国共产党党章从建党以来修改过16次。第一部党章是党的二大制定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二大以后的历次代表大会(五大除外)均对党章作出不同程度的修改。

党的第二大党章修改的内容?

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按照既定程序,讨论通过了正式章程,习称二大党章,从而宣告了党的创建工作全部完成。众所周知,党的一大因为当时的特定环境,只通过了《第一个纲领》、《第一个决议》,而将党的章程留待次年召开党的二大讨论决定。虽然当时留下遗憾,但也提供了较充裕的时间,使党后来获得较好准备,从而产生了一项相对充实和完善的党内首部根本立法。

2017年修订的党章多少章多少条?

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总体上两方面进行了修正:一是与总纲部分的修改相适应,在里面作出具体的规定,二是党在组织建设方面的新要求,也做了一些新的规定。

修正后的新党章共十一章五十三条。

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主要内容?

党章主要在六大方面进行了修改,这六个方面分别是:

  1、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把科学发展观明确列入党的指导思想;

  2、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新增写“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

  4、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把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

  5、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增写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新内容;

  6、与党章总纲部分相衔接,适当修改了关于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这三条。

1988年修改的党章内容?

共经过17次修改,最新一次的修改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1988年修改的党章内容为

宪法第十条第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五大党章新的内容是?

五大党章很有特色,是中共党史上条文最多的党章。与四大党章相比,五大党章作了许多补充和修正,内容包括党员、党的建设、党的中央机关、省的组织、市及县的组织、区的组织、党的支部、监察委员会、纪律、党团、经费、与青年团的关系等十二章共八十五条。

特别是在党的组织系统方面,作出较之前四部党章更加详尽系统的规定。如:党员部分规定的入党条件更加规范,从四大党章的“承认党纲及章程、为党服务”,到“承认党纲及章程、服从党的决议、为党工作并缴纳党费”。

十七大修改了党章哪些内容?

修改后的党章,党的领导自然段增写了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内容,明确提出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执政的根本就在于执政为民,只有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真正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才能正在地拥护党。党章对党的组织制度做出了新的规定。增写了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增写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的内容,增写了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的内容。党章做这样的修改,有利于指导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有利于全体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去完成党的历史任务和现阶段工作,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