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被谁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岳飞死于莫须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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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被莫须有罪名杀害后,他的妻儿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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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被杀500多年后,他的21世孙,三子岳霖的嫡系后裔,清朝名将岳钟琪,为清廷(清的前身也就是当年的金国)南征北战。并在他68岁时,抱病出征,死在征途上。乾隆帝赐谥襄勤,赞其为“三朝武臣巨擘”。这和一生与金国作战的岳飞相比,不能不让人唏嘘不已。今古讲堂为您把岳飞被杀前后相关情况做一个简单的梳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今后我们继续分享。

岳飞的被杀是冤枉的,但同时又是必然的。虽然岳家军在战场上取得了局部的胜利,但金强宋弱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南宋的国力难以支撑长期持久的战争。

更关键的是,宋高宗赵构的父亲、母亲和他的兄长,正宗的皇帝宋钦宗都在敌人手中,一旦金国在占领区把宋钦宗列为傀儡皇帝来对抗赵构,则赵构“断无与父兄为敌之理”。因此,对于赵构来讲,和谈几乎是唯一的出路。赵构的策略是:通过局部战场的胜利,以打促谈,促使金国回到谈判桌上来。

而岳飞一腔热血,赤胆忠心。把“直捣黄龙,迎回二圣”的政治口号当了真。不能在政治上与皇帝保持高度的一致。再加上手握重兵。虽然他看上去还是忠臣,但谁能保证他今后不反?再说,当初太祖赵匡胤不也曾是周世宗柴荣的忠臣?最后不还是夺取了后周的天下?皇帝对岳飞很不放心,这就是岳飞人生悲剧的根本原因。

但宋朝毕竟是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相当于一种两权分立,是一种朴素的民主制。在中国历史上的封建王朝中,宋朝可以说是相对最文明的。宋朝不杀士大夫,对于武将基本上也不杀。因此虽然领兵的岳飞和岳云被杀害,他的妻子和其他儿子,由于没有兵权,不具备危险性,并不像其他朝代一样被斩草除根,都保全了性命。甚至在有人提议要把岳飞的其他儿子杀死的时候,秦桧首先就不同意。从这点看,历史上的著名坏人秦桧,他其实也有两面性。

岳飞一共有过二位妻子,第一位妻子刘氏为他生云、雷二子(宋史记载岳云是岳飞的养子,但综合其他史料,应该是岳飞亲生的儿子,之所以说成是他的养子,是因为刘氏后来改嫁了,这段经历不太光彩),岳飞从军后刘氏改嫁。岳飞就又娶了李娃,生有霖、震、霆三子。岳飞被杀后,他的几个儿子都被流放。等到岳飞平反昭雪后,他的几个儿子都成了朝廷官员。

次子岳雷 在岳飞被杀后被流放,后来官至翰林院大学士,一直活到70多岁;至于岳雷挂帅,直捣黄龙的传奇故事那都是评书演义的杜撰。

三子岳霖在岳飞被平反后,受到宋孝宗召见,孝宗对他说:“卿家纪律,用兵之法, 张、韩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之”。后官官至太中大夫。他整理了岳飞的相关历史资料,后来他的儿子岳珂在此基础上写下了《鄂国金佗粹编》、《续编》等史料,是研究岳飞的重要史料。岳钟琪就是他的后人。

此外,四子岳震,官至朝奉大夫,五子岳霆,官至修武郎。

岳飞的妻子李氏被封为正德夫人,后加封为楚国夫人。

岳飞的几个儿子后来被封的官,其实都不是重要的实权岗位。这个就相当于是宋朝的国家赔偿,给予被国家冤杀的大臣的子女一个官位的补偿。需要说明的是,宋朝的法律制度,确实相对比较文明,普通的老百姓被处以刑罚,如果事后被证明是被冤枉了,一般也能从政府得到相应的补偿。也就是说,国家赔偿法的雏形,在宋朝其实就已经有了。

岳飞另外还有两个女儿,史书记载不多。野史记载是在岳飞遇害时投井自杀。在此不做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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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作为被人们所熟知的民族英雄,为了驱退侵略者而呕心沥血,却没想到不被朝廷所容,在秦桧的构陷和赵构的默许之下,最后竟然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当真令人不胜惋惜。那么,岳飞被害之后,他的妻儿又遭遇了什么呢?

岳飞先后有两任妻子,共育有五子二女

古人结婚年龄普遍偏小,岳飞也是如此。早在其十六岁时,便娶了第一任妻子刘氏,两人婚后第二年,便迎来了第一个孩子岳云,之后过了七年,两人又有了第二个孩子岳雷。

然而,时值北宋末年,岳飞从军抗金,刘氏便被留在家中照顾母亲。然而,由于岳飞长期在外当兵服役,家里又困窘,再赶上汤阴县后来被金兵占领,刘氏最终撇下两个年幼的孩子改嫁他人。刘氏后来“两经更嫁”,最终嫁给了韩世忠军中一押队,韩世忠曾让岳飞将刘氏接回,但岳飞只“差人送钱五百贯,以助其不足,”而且岳飞自称“臣切骨恨之”,可见夫妻两人缘分已尽。

后来,岳飞27岁时娶了第二任妻子李娃,李娃比岳飞大两岁,嫁给岳飞时已经29岁。李娃不仅与岳飞感情极好,而且其聪颖贤惠、有胆有识,日夜协助岳飞布置军事,受到将士们的赞誉,堪称岳飞的贤内助。先后被朝廷封为正德夫人、晋秦国夫人。李娃不仅对岳飞的长子和次子视如己出,而且还先后为岳飞育有四个子女,1130年生三子岳霖 1131年生二女岳银瓶(正史没有提及名字),1135年生四子岳震于军中,1137年生五子岳霆于军中。此外,岳飞长女岳安娘不知何人所生。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岳飞遇害之后,长子岳云也随之被杀,家中便只剩下了第二任妻子李娃,以及五个子女。

岳飞遇害后妻儿被流放岭南二十年,后经送孝宗赵昚平反返回

岳飞和长子遇害之后,岳飞的妻子和五个子女经历各不相同,我们分别来说:

1、妻子李娃。岳飞遇害之后,李娃和岳震等被流放岭南(今广西)二十年。在这二十年,独立撑起了岳家的一片天,在流放岭南的凄风苦雨中极力照看岳氏一门的生命脉息,直到南宋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10月,即宋孝宗赵昚为岳飞平反的前一年,60岁的李娃等人才从惠州生还,并被恢复正德夫人、晋秦国夫人。淳熙二年(1175年),李娃卒于江西九江,终年74岁,也算是善终了。

2、次子岳雷。岳飞遇害之后,岳雷被发配流放云南,后娶妻生子,宋孝宗为岳飞平反的前一年,岳雷全家从云南返回,此时的他已经是6个孩子的父亲了。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4月,岳雷全家到潭州居住。岳飞冤案平反之后,岳雷被封为忠训郎,阁门祗侯,又蹭武略郎,翰林院大学士。晚年居住在丹阳培棠,最终于嘉定三年(1210年)8月22日去世,终年78岁。

3、三子岳霖。岳飞遇害时,岳霖年仅12岁,随母亲被流放岭南。待到从岭南返回时,已经31岁。宋孝宗为岳飞平反后,岳霖于隆兴元年 (1163)四月二十三日被任命为右承事郎,后又授南赣都督,食邑宜兴。淳熙三年(1176),岳霖任广西钦州知县,后历任川转运判官、太常卿、左司郎中和提举封椿库等官职,官至朝请大夫、敷文阁侍制,兵部侍郎,广东经略安抚使,赠太中大夫。绍熙三年(1192年)十月,岳霖卒于广东,终年62岁。

4、四子岳震、五子岳霆。父兄遇害时,岳霆、岳震在江州故居居住,噩耗传来之后,家人连忙带着兄弟两人潜过长江,改姓鄂,隐居于黄梅大河镇后迁聂家湾。岳飞昭雪之后,兄弟二人恢复岳姓。岳震后历任朝请大夫,提举江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户部度制司郎中、江东提举等职。岳霆则任朝散大夫,监潭州(今湖南长沙)守宗正节使等职。兄弟二人卒年不详。

5、岳安娘、岳银瓶(正史没有提及名字)。关于岳飞的两个女儿,正史中记载较少,岳飞遇害后的情形已经无法得知。《说岳全传》中则说岳飞次女闻父兄冤死,欲为他们鸣冤不果,抱银瓶投井而死,终年13岁,故而又被称为“银瓶小姐”。